只有愛國愛港者具資格被提名和被選舉 文:朱家健

12月10日是區議會選舉日,進入提名期在即,原本冷清的街道,各路地區人士殷勤在水浸後建設、中秋送暖,或在街道「跨區」宣傳。今年是疫情後首次區議會選舉,各區的投票率,也可標誌地區工作者和各個政黨的地區工作成效,今屆選區重新劃分,區議會新選區人口是原選區的數倍至十數倍,選民基礎倍增,並以雙議席單票制進行,每個選區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當選,預料競逐將提早在提名進行,各路人馬逐鹿提名資格。

有朋友認為,具規模的政黨掌握豐富資源和地區人脈,受惠於鐵票效應,即俗稱「躺著都贏」,也難怪有些辦事處長期不開放,地區工作者長期無影蹤,參與活動只為拍照打卡,甚至乎老將退位不再尋求連任,「過票」給未有政績的小政客情況;相反,個別一向留守地區,勤於政務,在最艱辛時到水浸現場幫手,或凌晨到該區爆水管或火災時親身到現場的地區工作者,更值得取得議席繼續留在區內服務居民。選民應該視乎政客過往紮實政績,而非只盲從政黨招牌來投票。

另一邊廂,某泛民政黨表示擬派員出選來屆區議會選舉,在會員大會決議一個擬參選名單。在現時選舉制度下,不論所屬政黨政團,只要是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,擁護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,遵守港區國安法和其他中國香港特區法律,均有資格參選。當然,選民也不歡迎口是心非的政客,如果投機者只把愛國愛港當成是一盤生意、一個口號、或獲得街坊穩定票源的平台,那麼請假愛國愛港者滾蛋過主。

愛國愛港者是參選、當選區議會的基本要求,助力良政善治,提升香港十八區地區管治,並把國家安全放在首位,落實行政主導。縱然區議會回歸香港基本法第97條作為地區諮詢組織的初衷,但前車可鑑,過往曾有非建制派騎劫區議會平台,高度政治化,宣傳亂港資訊,更在區議會會議辱罵官員,自相授受,不務正業,荒廢民生,違背了參選的承諾和初心。

個別非建制派政黨冥頑不靈,口是心非,沒有痛改前非,甚至乎未有承諾「愛國愛港」,卻把區議會議席視為「飯碗」和以公帑資源延續軟對抗的平台,看來他們並未有就「愛國愛港」條件達標。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,如果政客未有符合愛國愛港原則,就是沒有參選資格,現時制度下,他們更不要以為可以就選舉資格進行司法覆核或選舉呈請,更不要奢望國際輿論或國際「友人」施壓干預香港選舉。

如果非建制派政黨成員想要循區議會選舉繼續留在地區服務,如果他們也認為所屬政黨已沒有政治前途可言,不妨可以選擇宣佈退出所屬政黨,並承諾遵照「愛國愛港」原則和國家安全法,真誠擁護香港基本法,也許,他們可以取得足夠提名報名參選區議會選舉,成為區議會選舉候選人,假設在選舉中勝出,候任區議員也須作出誓言,只有具備愛國愛港條件,才能勝任區議員和其他公職。

文:朱家健
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、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、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最新文章